A.居留資格
外籍人士想進入日本境內時,首先要在本國的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取得與來日目的相符的簽證。進入日本時,必須在日本的飛機場或海港接受登陸審查。請留意根據國籍、在留期限或在留目的,也有不需要簽證的情況。
另外,進入日本時由入國管理局決定在留資格。根據其資格決定在日本在留期間可以從事的活動。已經在日本逗留的外籍人士,參加工作、調轉工作和在日本永住的時候,需要取得在留資格的變更、工作資格證明書和資格外活動的許可等手續。
有關在留資格,請嚮各入國管理局咨詢。
2012年7月9日,新的在留管理制度及外國人居民基本登記制度開始實施。關于制度上的變更內容,請嚮相關機構進行咨詢。
(在留資格)
1.外交 2.公務 3.教授 4.藝術 5.宗教 6.報道 7.投資與經營 8.法律與會計業務 9.醫療 10.研究
11.教育 12.技術 13.人文知識與國際業務 14.企業內調動 15.演出 16.技能 17.技能實習
18.文化活動 19.短期逗留 20.留學 21.研修 22.家屬 23.特定活動 24.永住者 25.日本人的配偶等
26.永住者的配偶等 27.定住者
○制度和手續的詳情,請浏覽財團法人自治體國際化協會的主頁。
http://www.clair.or.jp/tagengorev/zh/a/index.html
○手續・咨詢窗口
・北海道入國管理局
○相關機構主頁的鏈接
http://www.immi-moj.go.jp/index.html(法務省入國管理局〉
【對應語言:日語、英語、漢語、韓國語、葡萄牙語、西班牙語】
B.新居留管理制度•外國人住民基本台帳制度
到目前爲止,在日本逗留90日以上的外籍人士,需要到居住的市政府・町村公所的窗口進行外國人登記,取得《外國人登記證明》。
2012年7月9日起,新在留管理制度開始實施,發行“在留卡”代替《外國人登錄證明》。
新的制度中,統一管理了出入國審查、在留資格、在日居住地登錄,記錄了市政府・町村公所的居民基本登記,制成和日本一樣的居民卡。
關于將持有《外國人登錄證明》更換爲“在留卡”的手續,請通過登陸相關機構的主頁等方式進行確認。
○制度和手續的詳情,請浏覽相關機構主頁。
・http://www.clair.or.jp/tagengorev/zh/b/part.pdf〈財團法人自治體國際化協會)
・http://www.immi-moj.go.jp/newimmiact_1/index.html(法務省入國管理局〉
C.結婚與離婚
外籍人士在日本結婚時,除了在日本登記之外還要在本國登記。由于婚姻關系的因素和手續各國各有不同,所以請嚮本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確認。
另外,在日本有用來證明家庭關系的戶籍制度,外籍人士在結婚(離婚)時,需要在市政府、町村公所進行登記。
○制度和手續的詳情,請浏覽財團法人自治體國際化協會主頁。
http://www.clair.or.jp/tagengorev/zh/c/index.html
○手續・咨詢窗口
(結婚、離婚登記)
・市政府、町村公所
(結婚的條件、證明)
・北海道的總領館・領事館
○相關機構主頁的鏈接
- http://japan.usembassy.gov/(美國駐日本國大使館)
- http://www.china-embassy.or.jp/jpn/(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日本國大使館)
- http://jpn-tokyo.mofat.go.kr/worldlanguage/asia/jpn-tokyo/main/index.jsp(大韓民國駐日本國大使館)
- http://www.russia-emb.jp/(俄羅斯聯邦駐日本國大使國)
- http://www.mofa.go.jp/mofaj/link/embassy/(外務省“外國駐日本國公館”)【對應語言:日語、英語】